开店宝支付违反四项管理规定,被罚83万元!

支付同盟 2022年03月20日 支付资讯 424 0

         开店宝支付违反四项管理规定,被罚83万元! 3月18日,据央行官网,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一连开出多张罚单,涉及多家支付机构及相关负责人。其中,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开店宝支付”)因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、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、违反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管理规定以及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,被罚款83万元。同时,开店宝支付河北分公司风控经理张雷,因“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”,被罚款5万元。

     据支付同盟了解,【开店宝】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,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-支付牌照,获准开展全国范围的银行卡收单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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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于2006年02月09日成立。法定代表人王雁铭,公司经营范围包括:银行卡收单(全国)、预付卡发行与受理(浙江省、山东省、福建省、广东省);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、技术开发,计算机系统服务,图文设计制作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各类广告,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,商务咨询,企业形象策划,市场营销策划,会务服务,展览展示服务(除展销),票务代理;销售计算机软硬件、办公设备、电子产品、家用电器;网上经营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、日用百货、文体用品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;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,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、销售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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