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旅信息支付牌照注销后,公司决议解散!

支付同盟 2022年10月10日 支付资讯 173 2

      国旅信息支付牌照注销后,公司决议解散!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国旅信息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,韩育锋是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,公司的股东包括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开联商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。近日,国旅(北京)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" 国旅信息 ")被决议解散,目前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。

1、国旅信息曾持有一张支付牌照,业务类型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,业务覆盖范围为北京市。在今年 6 月的支付牌照续展中,国旅信息未提交续展申请。除了有全国牌照的预付卡机构之外,地方牌照的预付卡机构经营模式大多已过时,盈利空间下降,受到网络支付冲击较大,同时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,税收政策的变化等都会影响原有模式的预付卡持牌机构的业绩。

2、目前,国旅信息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,公告期为 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3 日,公告内容为:2022 年 9 月 29 日,国旅(北京)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决议解散,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。

     清算组备案信息显示,清算组成立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9 日,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。清算组成员包括宁向东、韩育锋,韩育锋是清算组负责人。

清算组有关人士在电话里告诉每经记者,公司目前仍处于公示阶段,还没有完全完成注销。" 现在是公示阶段,公示要 45 天,我们走的一般程序要 45 天之后才可以。"

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黄锡娟律师在接受每经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,债权人公告处于公司解散的初始阶段,公告期内如果有债权人登记的话还要对债务进行处理,处理完债务才能进行后续的解散流程。

据了解,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,公司因解散而成立清算组后,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

在目前相关法律未作修改的情况下,工商部门仍应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,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,维护登记管理秩序。

2016 年底,市场监管总局(原工商总局)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决定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,全国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。对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,其不再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,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 45 天(自然日)公告。企业在公告期满后 30 天(自然日)内,即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,登记机关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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