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,安徽首例医保支付近40万元!

支付同盟 2022年10月12日 支付资讯 149 1

    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,安徽首例医保支付近40万元!在10月9日上午,安徽首例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政策下,受益参保人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结算成功后出院,下面是费用结算单。

据了解,患者徐女士患有严重的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疾病,在蚌医一附院住院手术治疗共发生医药费用46.49万元,按照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保障政策报销后,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基金共支付39.94万元,个人仅负担6.55万元,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.9%,大幅减轻了患者家庭医疗费用负担。

据悉,从10月1日起,安徽省医保局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基本医疗保险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保障政策。

根据新政,参保人患有试点病种疾病,到试点省属医院就医时,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。试点医院通过上传“病种编码”“治疗方式”字段执行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保障政策,实现参保患者出院时联网即时结算。新政策通过调整报销政策,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,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“杠杆作用”,引导省内完全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诊,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,积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。

据介绍,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,从统筹地区到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时,不受转诊异地就医医保备案限制,不提高起付线,不降低报销比例。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到省域外医疗机构就医的,继续执行原转诊异地就医备案及医保报销政策规定。此外,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,到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,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。

目前,安徽省首批明确的7个试点病种名称是肾衰竭、肝衰竭、垂体腺瘤、主动脉夹层(A型)、颈静脉孔区肿瘤、帕金森、大面积烧伤(多处三度烧伤),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(安徽省立医院)、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、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、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(弋矶山医院)等5家医院,试点医院位于合肥、芜湖、蚌埠,分属皖中、皖南、皖北,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便就医。

△ 基本医保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保障试点病种及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名单(第一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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